
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
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通知
各乡镇场、县直机关各单位:
为优化部机关干部队伍,根据工作需要,拟公开遴选3名部机关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职位、人数
机关文秘工作人员3名。
二、遴选条件
1.思想政治素质好,热爱组织工作,公道正派,作风务实,廉洁自律,甘于奉献;
2.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,从事文字综合工作2周年以上经历;
3.中共党员,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身体健康;
4.35周岁以下(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);
5.全县各乡镇场、县直机关各单位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身份科员;
6.年底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考试:试用期内的、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未满2周年的;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;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;法律、法规及有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三、遴选程序
1.报名。各单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,填写《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,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推荐意见,连同有关资料到县委组织部办公室报名。
2.资格审查。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对推荐参加考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,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报考资格。对伪造、变造有关证件、材料、信息,骗取考试资格的,将参照《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,严格追责。
3.考试。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,根据笔试成绩占60%、面试成绩占40%的比例,计算考生综合成绩。
(1)笔试。主要进行文字综合能力的考试。
(2)面试。笔试结束后,根据1:2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前6名进行面试。面试后,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照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
4.考察。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文字水平、工作能力、需要回避的情况等事项进行综合考察。
5.讨论决定。考察结束以后,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综合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,确定选调人选。
6.公示。将确定的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。
7.试用与调入。拟选调人员,到部机关跟班试用3个月(试用期间,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)。试用合格后办理调入手续,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。
四、报名要求
1.报名时间:2015年7月2日至12日。
2.报名地点:县委组织部办公室(电话:4212233)。
3.所需资料:
(1)《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一式两份);
(2)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;
(3)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
(4)加盖有县委组织部档案室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。
(5)有代表性的文稿、作品可作为参考资料带来。
五、笔试、面试时间:另行通知。
本通知未尽事宜,由县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。请各单位积极协助,做好宣传发动和报名工作,严格进行资格初审。推荐的人选要严把质量关,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。
附件:《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》
中共东安县委组织部
2015年6月22日
附件: 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
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本人相片 民族 籍贯 入党 时间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及专业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有何 特长 主要工作经历 文字工作主要成果 单位推荐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
责编:蒋君凤
来源:东安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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